在土地流轉過程中做大做強是水溶肥廠家面臨的新的課題
發表時間:2013-12-10
我們都知道在十一屆三中全會確立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并把這一政策寫入國策,但是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農業機械化的普及,以及城市快速發展大量農村勞動力涌入,造成農村土地種植管理不合理,單產增產能力不足,使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弊端暴露出來。但是土地流轉又是與國家基本國策相違背的,也是違法的,國家也意識到農村的情況,開始在政策上做出改變。
我們來梳理一下一下政策的改變,我國自從2005年開始施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從2008年允許農民以承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以來,土地流轉真正走向了規劃化、制度化、市場化軌道,不僅激活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加快城鎮化進程,而且為農民拓寬了增加收入的新渠道,同時為農業集約化、規模化、高效化的經營奠定了基礎。從此農村的種植大戶開始了從無到有,從小規模到大規模,從單一種植模式到綜合開發種植模式的不同經歷階段,同時伴隨著零散的小農戶數量越來越少,荒廢土地面積逐漸增多,為傳統的以農資經銷商零售商這些渠道為開發模式的水溶性肥料廠家帶來了更多的機遇與挑戰。如何在土地流轉浪潮中有效的抓住大量新出現的種植大戶,增加銷量、做大做強、這成為我們水溶肥廠家要面對的一個新的課題。